允许探亲的条件:
1)、配偶的一方或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及兄弟姐妹在加拿大定居,且取得永久居留权的。
2)、祖父母或孙子女在加拿大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或加入加拿大国籍的。
3)、旁系亲属如叔伯、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亲、姨亲、舅亲 者在加拿大定居,并加入加拿大国籍的外国亲友。
限制性规定:
以探亲身份入境的,不能入学读书,不能应聘工作。如果探亲者在加拿大居留期间,违反加拿大的有关法律,将会视情节受到三种形式的处罚:一是被要求自动离境;二是被限期出境;三是被驱逐出境。被驱逐出境的,不允许再次入境。
探亲居留时间:
在加拿大探亲居留时间为1个月至6个月不等,通常签证期为3个月。外国人持护照入境时,就可提出延长探亲时间的要求,有时移民局官员会直接给入境人提供方便,允许其在加拿大境内停留6个月。
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a、一份用中文及英文,或中文及法文填写的临时居民(即访问)签证申请表、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代理人信息表、临时居民(即访问)签证申请文件清单,并签名、注明日期。
b、四张在近6个月以内拍摄的护照尺寸的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并在每张照片的背面用汉语拼音清晰地注明该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依照“日/月/年”的顺序)。
c、护照或旅行证件的原件,其中必须至少有一页空白页,其有效期至少要持续到您计划从加拿大离境日期后的一个月。
d、两张写好自己通讯地址的可粘贴标签,将您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用中文填写在上面。
e、申请费75加元。
f、一份由雇主出据的准假信,内容包括您的姓名、职务、现在的工资数额、您雇主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g、反映目前存款状况的银行证明。
h、在中国的财产证明(例如:房产证明、车辆注册证明等)。
2)、邀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a、邀请函。
b、邀请人的家庭成员名单。
c、经公证的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证复印件(例如:IMM1000表、永久居民一正反面复印件、学习许可、工作许可)。
d、加拿大亲友与申请人之间关系的证明书。
e、由加拿大海关和税务总署出据的邀请人及其配偶的税收状况证明。
f、加拿大亲友的经济担保证书,这份证书必须是原件,且要经过加拿大律师或公证处公证,包括担保人的税单和近期(3—6个月)的银行存款月结单或工资单。
g、如受雇,要有邀请人及其配偶收入情况的受雇信。
h、如在校学习,须提供所在学校出据的录取通知书及成绩单。
申请延期:
以探亲身份入境后,无论签证的有效期限是1个月,还是3个月,都可以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办理延期签证手续,须在签证期满前7天,由在加拿大的一名亲属
陪同,并且携带护照、旅费证明及回程机票等,亲属也应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有关证明。通常,申请人手续齐备,并且能够提出正当合理的理由,移民局便会同意延期申请,当即办理延期签证。
申请延期所需材料:
1)、英文申请表(IMM1249),
2)、申请费:75加元,通过银行支付。
3)、护照和签证的复印件
4)、邀请人身份证明(护照、签证、移民纸等的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
6)、返程机票复印件(如果有请附上)。
签证申请的受理时间:
因私访问者(亲自递交的个人旅游申请)为收到申请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因私访问者(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旅游申请)为收到申请后的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