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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申根签证者 (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
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 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腊.瑞典.丹麦.芬兰.冰岛.挪威.奥地利.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马耳他.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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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 料 清 单 |
原件 |
复印
件 |
资 料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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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护
照 |
1本 |
1份 |
A.
护照有效期须在签证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B.
护照须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非以上四省者,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半年前开始生效的,不足半年者还需提供旧暂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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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照
片 |
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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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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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外方邀请资料
(邀请函,担保函
必须原件) |
1份 |
1份 |
A、
邀请信原件,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逗留天数、商务目的,行程计划。
B、
奥地利公司出具的责任担保函原件(附公章和签字)。
C、
奥地利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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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中方英文派遣信原件 |
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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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派遣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派遣信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
此行的目的、 逗留天数和行程、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请确认行程,停留期一般以此为准)
B、
委托书原件。
C、
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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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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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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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商务往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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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如双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或合同意向书之类(尽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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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个人资料 |
1份 |
1份 |
A.
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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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财产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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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银行存款(包括半年历史交易记录和银行存款证明)、车产、房产、股票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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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保险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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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整个旅行行程的保险。(必须在申根国有效,医疗保险额须达到30万以上----我公司可以代办,价格参看《申根保险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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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票订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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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订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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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申请表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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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 |
客人须知:
大使馆审核时间一般为8-12个工作日,签证官保留面试的权利。(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大使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
签证费:1700元/人,拒签费为:1450元/人;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
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大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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